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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府办〔2015〕69号文《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阐述,“园区平台”定义为承担市级、区县级各类园区建设、运营管理的平台型公司,基本锁定在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各类“各级”国资园区。
园区平台公司资质有哪些特殊“待遇”?主要还是土地利用政策方面,看看下表就基本清晰了,还不包括其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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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分类 |
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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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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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项目 |
地段工业基准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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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总部产业类 |
地段工业基准地价的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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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平台公司 |
产业地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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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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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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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段工业基准地价的
70% |
地段工业基准地价的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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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总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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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段研发总部产业类地价的70%,即工业基准地价105% |
地段商办用地价格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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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销售比例 |
50% |
0%(转型标准厂房)
30%(转型研发通用)
40%(零星转型商办)
50%(整体转型商办) |
如果我们把土地“一级开发”比作是土地生产“厂商”,园区平台公司就相当于具有“一级批发”资质的产业用地等空间载体供应商,其它产业地产商只能是空间载体的”二级批发商“。
现在,大量的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地产商、工业制造业企业等)进入了园区开发建设运营领域,都不具备政府所承认的正宗“园区平台”的资质,也没有享受国资园区平台的待遇,有的正积极寻求“认证”以获取身份资质和政策实惠,大都根本就是“无照”经营“野蛮”生长。然而,“园区平台”认证的标准如何出台?门槛包括哪些呢?主要还是看重资本(国有控制)性质、产业运营、资源整合、专业服务的能力,以国有功能性园区平台公司为主,少部分拥有大量闲置土地的国用非园区平台或国有竞争性公司。
园区平台公司作为特殊市场环境下的产物,为中国高新区的开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新经济形势的出现,其固有的发展模式受到挑战,发展过程中的弊端逐渐显现,园区平台公司的创新与转型迫在眉睫。
园区平台公司都是国企,相比其它国资企业,园区平台型国资,面临更多问题和挑战。市场化程度低,行政化色彩浓,产业政策洼地优势,土地利用“小灶”依赖,“四化”(市场化、专业化、制度化、集成化)很难。具体表现在:一是定位不清晰。以公司形式出现,却不按市场规则行事而由政府主导,其职能随着政府需要而变化,没有清晰的定位和经营自主权。二是专业化不足,领导官本位。平台公司承担了开发建设、投融资等庞杂的职能,但专业性的人才队伍缺乏、专业化的运作能力不足,导致部分业务开展受限。三是体制机制不畅。缺乏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市场化的考核和分配机制,不能有效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平台公司的体制机制变革势在必行。
新形势下,园区平台公司也在朝体制内外、市场化方向加速质变转型,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国资园区平台发展驱动模式转变。随着建设用地的减少、对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清理,过去依靠土地开发模式的发展理念手段已不复存在,平台公司的运行需要更加多元化、市场化,更多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通过探索多种合作模式,采用PPP形式,吸引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园区开发建设。 第二,国资园区平台运行机制大胆改革创新。大胆破除 “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体制弊端,主动转型为组织社会资源服务园区建设平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本地资源优化整合平台。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真正形成市场化的运作能力。 |